太阳成集团tyc234cc監考須知

發布時間 : 2008-09-26 點擊量:
監考人員代表學校實施考場監督,維護考場秩序,執行考試規則,處理違紀作弊,應遵守以下步驟:
一、考試準備(每個試室至少兩人監考)
1. 監考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引導學生入場就座;
2. 要求考生清理座位(桌面、抽屜和座椅),禁止考生将考試必備用具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
3. 提醒考生将證件(準考證、統考證、學生證或身份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不準無證學生參 加考試(開考15分鐘内取來證件者可參加考試);
4. 強調考場紀律,宣布考試時間。
二、考試進行
1. 按時發卷、收卷,每人一份,不可多發少收;
2. 堅守監考崗位,集中精力履行職責,不得離開考場或做與監考無關的其他事情;
3. 查驗證件,核對考生身份與試卷姓名是否一緻;
4. 對遲到超過15分鐘(含15分鐘)的學生,應取消其該次考試資格;
5. 監考人員隻回答試題字迹不清的問題,對學生就題意等問題發問,一律不作回答;
6. 不得允許考生在末交卷的情況下中途離開考場(突發疾病者例外,除一位監考給予幫助外, 另一位臨考始終在崗);
7. 清點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核實清楚缺考學生;
8. 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應依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考試違紀處理規定》 嚴肅處理:(1)對無證考生,應取消其考試資格;(2)對不聽從監考指令或不遵守考場規則的考生, 監考人員應及時給予批評警告,對批評警告無效者,監考人員可以取消其考試資格;(3)對作弊(抄襲、出示答案給他人抄襲、夾帶資料、傳遞答案信息、調換試 卷、代考等行為)考生,應明确指出,沒收其試卷和作弊材料,寫明作弊經過,經其本人簽字後方可讓其離開考場。
三、考試結束
1. 考試結束前15分鐘報時一次,報時後到考試結束前不準考生離開考場;
2. 鈴響或時間到,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收齊點清試題和答卷後 讓考生離場;
3. 認真填寫《考場情況紀錄》(含秩序、缺考學生、學生違紀或作弊情況、監考簽名等),與 有關材料和試卷一起交主考單位。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