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國際教育中心管理辦法(試行)
中文漢教〔2011〕1号
第一條 為保障漢語國際教育中心工作正常運轉,促進中心各項事業發展,根據廣外人〔2009〕45号、廣外黨紀〔2009〕27号的規定,參照我校有關管理文件精神,結合中心辦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是依托太阳成集团tyc234cc辦學的系級辦學機構,受太阳成集团tyc234cc的領導和管理,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漢語國際教育中心的重大事項。包括:
(一)中心事業發展規劃;
(二)中心主任和秘書的聘任、考核和獎懲;
(三)中心财務預算和較大數目的财務支出;
(四)中心重大管理文件的制訂;
(五)其它需要讨論的重大事項。
學院分管副院長指導漢語國際教育中心日常工作。
第三條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學費等收入按學校有關文件結算轉入,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财務下設立獨立經費項目,由學院根據中心事業發展需要統籌安排使用。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經費的支出,按照學校财經管理文件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财務管理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經費使用意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核通過後,由學院财務“一支筆”簽字使用。
第四條 中心主任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聘主任一名,負責中心全部工作。崗位職責是:
(一)拟訂中心事業發展規劃;
(二)拟訂中心财務預算,提出經費使用的具體意見;
(三)拟訂中心招生計劃,組織招生、考試工作;
(四)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組織中心教學工作,實施培養全過程管理;
(五)指導中心黨團工作,貫徹落實學院黨委工作安排;
(六)指導中心秘書開展工作;
(七)完成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或分管副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主任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進行考核,考核文件另行制訂。考核合格後,按學校文件精神,中心主任在經濟補貼方面享受副處級待遇,包括每周減免課時工作量和考核獎金。
第五條 中心秘書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聘秘書一名。崗位職責是:
(一)處理中心日常辦公事務;
(二)承擔中心教務秘書工作;
(三)負責中心财務報銷;
(四)擔任中心兼職輔導員,負責中心中外學生日常管理;
(五)完成中心主任或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秘書按學校非事業編制人員考核規定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按學校人事文件享受相應待遇。
第六條 漢語國際教育中心成立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包括學院領導、中心主任、導師代表以及校内外專家顧問,聘期二年。教學指導委員會是中心主任的咨詢機構,為拟訂中心事業發展規劃、導師遴選考核、招生、制訂培養方案、教師和學生獎懲等提供咨詢。
第七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試行,由太阳成集团tyc234cc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11年1月1日
主題詞:漢教中心 管理 辦法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院辦 2011年1月4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