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234cc科研業績獎勵辦法
(2008年4月修訂)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和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校科研事業全面發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對科研業績的衡量實施以量化為形式,以質量為内涵的管理,鼓勵科研精品的産出。
第二條 納入核算範圍的人員限于在職的各類專職科研人員、專職教師和其他人員,包括享受在職人員待遇的借調人員。以上各類人員均應完成所規定的科研工作量,在完成規定科研工作量的基礎上根據本辦法予以獎勵。
第三條 納入核算範圍的項目包括科研項目、學術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獎、知識産權和成果轉化以及創作類成果。以上項目均應署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否則不予計分。
第二部分 科研工作量
第四條 專職科研人員
專職科研人員系指按崗位職責規定在我校各科研機構中專門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人員(包括專職教師轉任專職科研人員),其每年應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為:
(一)研究員(教授)60分
(二)副研究員(副教授)48分
(三)助理研究員(講師)36分
(四)研究實習員(助教)24分
第五條 專職教師
專職教師系指按崗位職責規定為在我校各教學單位中從事教學工作的人員。在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的同時,其每年應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為:
(一)教授20分
(二)副教授16分
(三)講師12分
(四)助教8分
第六條 其他人員
(一)各學報編輯部編輯人員在完成編輯、出版及發行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的同時,每年應完成相應職稱的專職教師的科研工作量。
(二)政治輔導員應完成相應職稱專職教師50%的科研工作量。
(三)屬管理教研“雙肩挑”的人員,其科研工作量按相應所屬類别減免:正校級核減90%、副校級核減80%、正處級核減60%、副處級核減50%。
(四)全職黨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不作科研工作量要求。
(五)由學校延聘的教學和科研人員、新參加工作的見習期人員均應完成相應職稱、相應崗位人員所規定的科研工作量。
(六)與在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的借調、聘用制人員,均應核算工作量,其署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的科研成果同時計分。
第七條 凡在一個自然年度内發生崗位、職稱變動的人員,其科研工作量按受聘時間折算。
第三部分 成果計分
第八條 科研項目總分,包括項目分和經費分。
(一)項目(縱向項目)分
1.國家級項目:重大項目計300分/項、重點項目計220分/項、一般項目計150分/項、青年項目計120分/項。
2.省、部級項目:重大項目計200分/項、重點項目計150分/項、一般項目計100分/項、青年項目計70分/項。
3.副省級市項目:重大項目計100分/項、重點項目計80分/項、一般項目計60分/項、青年項目計30分/項。
4.市、廳級項目計20分/項。
(二)經費分
1.各類縱向項目以實到經費計分,每萬元5分。
2.各類橫向合作項目以實到經費計分,每萬元計8分。每人每年度橫向項目計分最高不超過400分。
(三)子課題計分辦法
除國家級重大項目子課題計100分/項,其他子課題計算經費分,不計項目分。按實際到帳的經費,國家級項目的子課題每萬元計10分,省部級項目的子課題每萬元計8分,上限分别不超過相應級别的項目總分數标準的50%。
說明:
1. 科研項目劃分為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兩類。
縱向項目:指由上級科研主管部門(國家、省、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自然科學基金委、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司法部、省科技廳、市科技局、教育部科技司和社科司、教育廳科研處)按照科研管理計劃,并經過嚴格的評審制度(初篩、通訊評審、會議評審),依照規定的程序正式下達公告通知組織申報,确定的各類科研項目。
橫向項目:由外單位提供資助的項目,地方政府或企事業單位委托項目,境内外合作項目等。未在縱向項目主管單位中列舉的其他各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按橫向項目對待。
2.科研項目的項目分在統計時劃分為立項分與結項分,各占項目分的50%,在項目的立項年度和實際結項年度分别計算;科研項目的經費分按實際到帳年度分别計算。項目被撤銷者,追回獎勵金。
3.多人參與的項目總分數分攤,由項目負責人在總分不變的前提下自行決定,同時須有每個項目參與人員簽字的書面約定。
4.凡新調來我校工作的人員,其在原單位主持的科研項目轉入我校的,項目分按100%計算;未轉入我校但在我校工作期間結項并署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的,項目分按50%計分。經費分按實際轉入到我校的項目經費額度計算。
5.各類校級項目一律不計分。
6.橫向項目不計項目分,隻計經費分。
7. 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前立項的縱向科研項目,按期結項時按現行分數标準計算結項分,不再計算立項分。任何項目超過計劃結項日期(含獲立項部門批準延期日期)2年及以上者,結項後不予計算結項分,最終未能結項或被撤銷者,原有立項分予以追回。
8. 子課題的認定
子課題必須是國家級或省部級項目的子課題,所指項目限國家及省部級的縱向項目。
認定子課題需提供以下材料:原課題的項目批準書複印件,與原課題的項目負責人簽訂的子課題項目合同,原課題所在單位的科研部門意見,原課題所在單位的财務部門轉出項目經費的證明。
本校獲取的項目派生的子課題不計分。
第九條 學術論文分
(一)被NATURE、SCIENCE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50萬元。
(二)在重要期刊目錄中,一類期刊A級和B級發表的論文分别計150分/篇和100分/篇;二類期刊50分/篇;三類期刊20分/篇。
(三)被《新華文摘》轉載(摘)每篇加計80分;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摘)每篇加計10分;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摘)、《人大複印資料》轉載全文每篇加計6分。
(四)在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發表論文每篇計30分。
(五)在其他省級及省級以上報紙理論版發表的論文計10分/篇。
(六)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學報》上發表的論文計12分/篇,在其他有CN和ISSN刊号的國内期刊發表的論文計8分/篇。
說明:
1.學術論文3000字以上,文摘類、報紙理論版文章2000字以上方予計分,書評和會議綜述分别按所刊載期刊學術論文的60%和30%計分,資料性的文章(如工作總結、報道等)不計分。
2.發表的學術性譯文少于3000字的不計分。
3.在三類期刊(含三類)以下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同一期刊每人一年限計1篇。
4.同一論文被不同索引或收錄源收錄,按層次較高者認定,如已按低層次計分的,可補報差額分。
5.凡在被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認定的非法出版物上發表的成果一律不計分。一稿多投造成的同一文章多次發表的不計分。
6.國外期刊上以中文發表的論文不予計分;在國外或港澳注冊、内地出版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不予記分。
第十條 知識産權和成果轉化分
(一)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每項計50分。
(二)獲得國家軟件著作權,每項計40分。
(三)申請國家發明專利并獲國家專利局申請号,每項計
20分。
(四)科研項目中的成果被國家級政府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計40分;被省部級政府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計30分;被副省級市政府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計20分;被廳局級政府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計10分。
第十一條 著作分
(一)專著、編著、學術譯著、工具書、教材按下表計分:
著作類型 |
出版社級别 |
計分标準(分/萬字) |
學術專著:對特定的學術領域或問題提出具有創意的學術觀點,并圍繞該學術觀點展開調研、論證而形成的系統化成果。 |
1 |
3 |
2 |
2 |
3 |
1 |
編著:指與編者所從事的學科專業相關的著作,具有較強的學術性或實際價值,體現編者一定的理論見解和學術觀點。 |
1 |
1.8 |
2 |
1.2 |
3 |
0.6 |
學術譯著、工具書、教材 |
1 |
1.0 |
2 |
0.7 |
3 |
0.4 |
(二)正式出版的教學參考書(含輔導教材、各類考試參考書等)每萬字0.3分。
說明:
1.上表中一級出版社指:綜合類(人民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三聯書店、中華書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科學出版社);外語類(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s、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經濟、管理學類(中國經濟出版社、經濟管理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法學類(法律出版社);政治學、社會學類(中央編譯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文學類(人民文學出版社、外國文學出版社);教育類(高等教育出版社);藝術類(人民音樂出版社、人民美術出版社);體育類(人民體育出版社);計算機類(機械工業出版社、電子工業出版社)
二級出版社指其他國家各部、委、局主管的各類國家級專業出版社;教育部(含中央部委局)直屬并列入“211工程”的高校出版社;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人民出版社。三級出版社是指上述一、二級出版社以外的其他出版社。
2.教材、工具書主編另計主編分,每本書主編總分為8分,叢書主編另計總主編分,每套總主編總分為6分,專著、編著不計主編分。
3.著作類成果的修訂版,按原相應計分标準的30%計算,限計1次。
4.音像出版社出版的書籍視為錄音教材,按教學參考書計算。
5.受學校專項資助(指校級出版基金)而正式出版的成果不計獎勵分。
6.著作由多人合作完成者,按各人實際完成的字數或份額折算分數;若著作中未注明作者參編字數,且作者均為我校人員的,其字數分攤由主編或第一作者在總分不變的前提下自行決定;若著作中未注明作者參編字數,而作者包含外單位人員的,其字數分攤按學校規定的分攤比例決定。
第十二條 科研獲獎分
(一)政府科研獎
1.國家級科研獎:一等獎200分/項,二等獎160分/項,三等獎120分/項。
2.省部級科研獎:一等獎120分/項,二等獎90分/項,三等獎60分/項。
3.副省級市科研獎:一等獎60分/項,二等獎40分/項,三等獎20分/項。
4.市、廳級科研獎:一等獎20分/項,二等獎15分/項,三等獎10分/項。
(二)學術團體獎
1.國家級:一等獎20分/項,二等獎15分/項,三等獎10分/項。
2.省級:一等獎10分/項,二等獎8分/項,三等獎5分/項。
說明:
1.政府科研獎指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設立的固定科研獎項,須經由上級主管部門通知、學校推薦、科研管理部門組織評選,其他未經此篩選過程而由政府部門評選的科研獎項按學術團體獎标準計分。名人基金獎按政府科研獎對待。
2.學術團體獎指的是國家級和省級常設的一級學會、一級研究會等學術機構所設立的固定科研獎項,非常設性的臨時團體或會議、一級學會的分會或省級二級學會的評獎均不予計分。
3.不分獎項等級的優秀獎按二等獎計。
4.各類獎項均需提供獲獎證書。
第十三條 有關分數計算的其他問題
1.用外文撰寫的著作、論文等,其字數按中文同等版面的字數折算。
2.以筆名發表的成果且沒有标注作者真實姓名的不予計分。
3.各種與教學相關的教材建設、教學改革與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成果獎的計分與獎勵等按《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研業績獎勵實施辦法》(廣外大校〔2006〕22号)及相關規定執行,在科研工作量不滿的情況下,此類分數可用以充抵基本科研工作量,學校教務處提供的教研業績分值在年終考核時并入科研總分。
4.各類分數的分攤。凡由多人參與的論文、項目、獲獎等,若第一作者(負責人)為本校的,其分數分攤由第一作者在總分不變的前提下自行決定,并提供由所有參與人員簽名确認的分數分攤證明;若第一作者為外單位的,其分數分攤按比例決定:如為2人合作,分攤比例為6:4;如為3人合作,分攤比例為5:3:2;如為4人合作,分攤比例為4:3:2:1;如為5人合作,分攤比例為4:3:1.5:1:0.5;如為6人及6人以上合作,分攤比例為4:3:1.5:0.7:0.4:0.4。
5.享受在職人員同等待遇的借調、聘用制人員的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成果計算時間起點以人事處記錄的來校工作時間為準。
第四部分 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 對超額完成科研工作量的各類人員給予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獎勵範圍包括納入本辦法中的以下各項: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二、三、四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受到學校出版基金資助的成果隻計科研分但不納入獎勵範圍。
第十五條 超科研工作量分值的獎勵标準,視當年學校下撥的科研獎勵經費及教職工科研完成狀況而定。超科研工作量30分以内的部分,其分值系數為1;超科研工作量31-80分以内的部分,其分值系數為1.5;超科研工作量81分以上的部分,其分值系數為2。
第十六條 對未完成當年科研工作量的專職科研人員,按每分320元的标準扣減其相應的崗位津貼,其他人員不作扣減。未完成當年科研工作量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級。
第十七條 由學校延聘的年齡在65歲以上的博士生導師不受本辦法第十六條的約束。
第十八條 經查實屬違反學術道德的科研成果一律不計分,并提請校學術委員會和其他相關部門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懲處。
第五部分 核算事項
第十九條 科研業績核算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由科研處負責組織實施。所有材料的審核工作均由各二級單位負責,并在本單位内公示,學校科研處負責核驗,如發現有材料不實的情況,不予受理并将所有材料退回二級單位重新審核。科研業績考核的後續工作由研究生處、人事處、财務處等職能部門協同處理。
第二十條 每一年度的科研業績核算于次年3月份進行,考核程序、等級等與人事部門的年度考核同步。科研獎勵金在核算工作完成以後逐月發放。
第二十一條 為确保科研工作量統計的真實性、準确性,凡納入核算範圍的所有項目均須出示有關證明、提交原件或複印件(各級各類項目立項通知書、政府研究課題招标書及簽約合同書、論文、著作、軟件、獲獎證書等)。
第六部分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和省文科重點研究基地的科研工作量及獎懲辦法按其内部有關規定實施。
第二十三條 有關沒有明确界定級别和檔次的科研成果,如果在評估、核算中有争議,可向校學術委員會提出成果認定書面申請,在校學術委員會的指導下科研處根據研究領域,委托3名或以上校外同行專家進行匿名評審和鑒定,專家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鑒定結果公示。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學校以前頒布的有關文件凡與本文件不一緻的,以本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重要期刊目錄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創作類成果獎勵标準一覽表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重要期刊目錄
特類
序号 |
刊 名 |
1 |
SCIENCE |
2 |
NATURE |
一類A級:150分
序号 |
刊名或索引 |
1 |
中國社會科學 |
2 |
中國科學 |
3 |
科學通報 |
4 |
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收錄論文 |
5 |
SCI(科學引文索引)核心版收錄論文 |
6 |
A&HCI(藝術與人文科學索引)收錄論文 |
一類B級:100分
序号 |
學科分類 |
刊 名 |
1 |
馬克思主義 |
馬克思主義與現實 |
2 |
政治學 |
世界經濟與政治 |
3 |
法學 |
法學研究 |
4 |
教育學 |
教育研究 |
5 |
心理學 |
心理學報 |
6 |
體育學 |
體育科學 |
7 |
語言學 |
外語教學與研究 |
8 |
現代外語 |
9 |
中國文學 |
文學評論 |
10 |
外國文學 |
外國文學評論 |
11 |
新聞與傳播學 |
新聞與傳播研究 |
12 |
藝術學 |
文藝研究 |
13 |
經濟學 |
經濟研究 |
14 |
管理學 |
管理世界 |
15 |
哲學 |
哲學研究 |
16 |
考古學 |
考古學報 |
17 |
曆史學 |
曆史研究 |
18 |
民族學 |
民族研究 |
19 |
社會學 |
社會學研究 |
20 |
統計學 |
統計研究 |
21 |
圖書情報與檔案學 |
中國圖書館學報 |
22 |
宗教學 |
世界宗教研究 |
23 |
理學 |
數學學報 |
24 |
物理學報 |
25 |
工學 |
電子學報 |
說明:上表中所列舉的刊物如進入本重要期刊目錄更高級别則按高級别的分數計算。 | 26 |
計算機學報 |
二類:50分
序号 |
學科分類 |
CSSCI來源期刊總數 |
按25%比例遴選數量 |
刊名 |
1 |
馬克思主義 |
12 |
3 |
馬克思主義研究 |
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 |
2 |
政治學 |
39 |
10 |
政治學研究 |
現代國際關系 |
歐洲研究 |
美國研究 |
國際問題研究 |
當代亞太 |
求是 |
國際論壇 |
日本學刊 |
南洋問題研究 |
3 |
法學 |
21 |
5 |
中國法學 |
中外法學 |
政法論壇 |
法商研究 |
現代法學 |
4 |
教育學 |
37 |
9 |
高等教育研究 |
比較教育研究 |
北京大學教育評論 |
電化教育研究 |
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科版) |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 |
教師教育研究 |
教育與經濟 |
教育發展研究 |
5 |
心理學 |
7 |
2 |
心理科學 |
心理科學進展 |
6 |
體育學 |
10 |
3 |
中國體育科學 |
北京體育大學學報 |
體育與科學 |
7 |
語言學 |
22 |
6 |
當代語言學 |
中國語文 |
外國語:上海外國語大學學報 |
外語界 |
中國翻譯 |
方言 |
增補國外優秀期刊(目前未上國際索引)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xicography |
Language Testing |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eech, Language and the law |
Intercultural Pragmatics |
Dictionaries: Journal of the Dictionary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 |
Language Assessment Quarterly |
Journal of Sociolinguistics |
Babel |
Target |
The Translator |
Text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pplied Linguistics |
Language in Society |
Discourse and Society |
Language and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
8 |
中國文學 |
15 |
4 |
文學遺産 |
文藝争鳴 |
文藝理論研究 |
當代作家評論 |
9 |
外國文學 |
6 |
1 |
外國文學 |
10 |
新聞學與傳播學 |
15 |
4 |
國際新聞界 |
新聞記者 |
編輯學報 |
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 |
11 |
藝術學 |
18 |
5 |
音樂研究 |
中央音樂學院學報 |
中國音樂學 |
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 |
人民音樂 |
12 |
經濟學 |
72 |
18 |
世界經濟 |
中國工業經濟 |
金融研究 |
會計研究 |
中國農村經濟 |
國際經濟評論 |
經濟科學 |
經濟學動态 |
經濟社會體制比較 |
财貿經濟 |
财經研究 |
國際金融研究 |
改革 |
中國經濟史研究 |
經濟學家 |
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 |
國際貿易問題 |
國際經貿探索 |
13 |
管理學 |
29 |
7 |
中國軟科學 |
南開管理評論 |
中國行政管理 |
管理科學學報 |
中國管理科學 |
管理工程學報 |
外國經濟與管理 |
14 |
高校綜合性社科學報 |
67 |
16 |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
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 |
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
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上海财經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求是學刊 |
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
15 |
哲學 |
12 |
3 |
世界哲學 |
哲學動态 |
自然辯證法研究 |
16 |
考古學 |
7 |
2 |
文物 |
考古 |
17 |
曆史學 |
26 |
7 |
近代史研究 |
中國史研究 |
清史研究 |
史學理論研究 |
史學月刊 |
史林 |
中國曆史地理論叢 |
18 |
民族學 |
13 |
3 |
世界民族 |
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19 |
人文、經濟地理 |
7 |
2 |
旅遊學刊 |
經濟地理 |
20 |
社會學 |
9 |
2 |
中國人口科學 |
人口研究 |
21 |
統計學 |
4 |
1 |
數理統計與管理 |
22 |
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 |
20 |
5 |
大學圖書館學報 |
情報學報 |
圖書情報工作 |
情報理論與實踐 |
圖書情報知識 |
23 |
宗教學 |
4 |
1 |
宗教學研究 |
24 |
綜合性社科期刊 |
50 |
13 |
讀書 |
國外社會科學 |
學術月刊 |
天津社會科學 |
浙江社會科學 |
江海學刊 |
南京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 |
開放時代 |
江蘇社會科學 |
文史哲 |
學術研究 |
社會科學戰線 |
25 |
理學 |
|
11 |
數學年刊.A輯 |
應用數學學報 |
計算數學 |
運籌學學報 |
系統仿真學報 |
系統工程理論與實踐 |
半導體學報 |
材料研究學報 |
高壓物理學報 |
地理學報 |
計算物理 |
26 |
工學 |
|
10 |
軟件學報 |
計算機研究與發展 |
小型微型計算機系統 |
模式識别與人工智能 |
系統工程與電子技術 |
電路與系統學報 |
通信學報 |
電子與信息學 |
自動化學報 |
控制理論與應用 |
27 |
自然科學綜合
|
|
17 |
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北京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複旦學報.自然科學版 |
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 |
華中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吉林大學學報(理、工學版) |
南京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山東大學學報(理、工學版) |
上海交通大學學報 |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武漢大學學報(理、工學版) |
廈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浙江大學學報(理、工學版)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學報 |
中山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
國防科技大學學報 |
自然科學進展 |
28 |
SCI-E(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收錄論文 |
29 |
EI Compendex (工程索引核心版)收錄論文 |
30 |
ISTP(科學會議錄索引)收錄論文 |
31 |
ISSHP(社會科學及人文科學會議錄索引)收錄論文 |
說明:1.上表中所列舉的刊物如進入本重要期刊目錄更高級别則按高級别的分數計算。
2.上表中所列索引如隻是期刊進入索引而論文未被收錄則按低一等級計算分數。
三類:20分
序号 |
補增期刊學科分類 |
索引或補增期刊 |
1 |
語言學 |
四川外語學院學報 |
外語研究 |
中國俄語教學 |
中國科技翻譯 |
語言與翻譯 |
上海科技翻譯 |
譯林 |
日語學習與研究* |
2 |
藝術學 |
新美術 |
美術研究 |
裝飾 |
美術觀察 |
美術&設計 |
舞蹈 |
北京舞蹈學院學報 |
音樂創作* |
3 |
體育學 |
體育文化導刊 |
廣州體育學院學報 |
體育科研 |
山東體育學院學報 |
4 |
馬克思主義與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理論教育 |
思想教育研究 |
5 |
2008-2009版CSSCI: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與集刊(不含擴展版):共614種 |
6 |
2008-2009版CSCD:中國科學引文數據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共737種 |
7 |
國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 |
注:
1.上表中語言學(外語類)所列期刊(除帶星号的以外)是所有進入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目錄或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但未進入CSSCI來源期刊。
2.上表中藝術學、體育學、馬克思主義與思想政治教育3門學科所列舉的期刊(除帶星号的以外)均為進入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目錄或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但未進入CSSCI來源期刊。
3.《日語學習與研究》與《音樂創作》僅進入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目錄。
4.上表中所列舉的索引如進入本重要期刊目錄更高級别則按高級别的分數計算。
附件2: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創作類成果獎勵标準一覽表
說明:下列表中所指創作類成果均針對我校在職教師制定,非我校在職教師均不在此獎勵範圍;我校教師指導學生所獲創作類成果不屬學校科研處獎勵範圍。
1. 美術類
序号 |
類别 |
計分 |
1 |
國際性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
100 |
2 |
世界級、國家級美術館收藏的美術與設計作品 |
3 |
國家各部委主辦的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
50 |
4 |
省級博物館、美術館收藏的美術與設計作品 |
20 |
5 |
在《美術觀察》上發表的作品 |
6 |
在《美術》上發表的作品 |
7 |
在《國畫家》上發表的作品 |
8 |
在《中國油畫》上發表的作品 |
9 |
在《中國版畫》上發表的作品 |
10 |
在《雕塑》上發表的作品 |
11 |
在《裝飾》上發表的作品 |
12 |
在《美術研究》上發表的作品 |
13 |
在《新美術》上發表的作品 |
14 |
在《新設計》上發表的作品 |
15 |
在《中國攝影》上發表的作品 |
16 |
在《藝術與設計》上發表的作品 |
2.音樂
序号 |
類别 |
計分 |
1 |
國際性音樂、舞蹈、創作比賽獲獎項目 |
100 |
2 |
舉辦國際性、國家級的個人專場(音樂或舞蹈) |
3 |
國家各部委主辦的各類音樂、舞蹈比賽獲獎項目 |
50 |
5 |
舉辦省級的個人專場(音樂或舞蹈) |
20 |
6 |
在《音樂創作》上發表的作品 |
7 |
在《歌曲》上發表的作品 |
8 |
在《解放軍歌曲》上發表的作品 |
9 |
在《兒童音樂》上發表的作品 |
10 |
在《音樂周報》上發表的作品 |
11 |
在《音樂》上發表的作品 |
12 |
在《音樂與教育》上發表的作品 |
13 |
在《嶺南音樂》上發表的作品 |
14 |
在《音樂世界》上發表的作品 |
15 |
在《輕音樂》上發表的作品 |
16 |
在《音樂天地》上發表的作品 |
3. 體育
序号 |
類别 |
計分 |
1 |
在奧運會、亞運會等國際性運動會的比賽獲獎項目 |
100 |
2 |
全國性綜合運動會的比賽獲獎項目 |
50 |
3 |
全國性單項運動會、省運會的比賽獲獎項目 |
20 |
4 |
省級單項運動會、市運會的比賽獲獎項目 |
4. 文學類
序号 |
類别 |
計分 |
1 |
獲茅盾文學獎的作品 |
100 |
2 |
獲魯迅文學獎的作品 |
4 |
在《人民文學》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
50 |
5 |
獲中國文聯文學評論獎的文學作品 |
6 |
獲廣東省文學評論獎的文學作品 |
20 |
7 |
獲廣東省文聯文藝評論獎的文學作品 |
8 |
在《收獲》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
9 |
在《十月》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
10 |
在《當代》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
11 |
在《花城》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
注:文學作品指小說、散文、詩歌、雜文、報告文學、傳記、譯作等體裁形式發表的作品,有别于文學評論類的學術專著或論文。文學類著作和譯著參照本文件第十一條第一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