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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三下鄉】浛洸勞動保障所成功為農民工追回“血汗錢”

發布時間 : 2010-07-26 點擊量:

本網訊  2010722日,浛洸挂職隊的兩名隊員見證了當地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成功地為貴州農民工曹某追回被老闆拖欠的工資。

上午十點左右,一名個子不高的農民工進入勞動保障所,用帶着鄉音的普通話要求工作人員為他讨回公道。勞動保障所黃所長親自接待了他,并詳細咨詢了事情的原委。原來曹某是從貴州來到當地打零工的,并于今年四月份與某建築包工頭達成口頭協議:曹某在工地幫忙,一天給他70元的工錢,并包食宿。但是,工作了三個月,包工頭才支付給曹某1000多元的工錢。如今曹某身體不适,想拿回工錢回家看病,包工頭不但不給工錢,還把曹某打了一頓。 

由于曹某并非正式勞工,也未和包工頭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因而這件事情處理起來比較麻煩。但是黃所長還是熱情為曹某和該包工頭協商,并建議他到醫院驗傷,以便今後可以到當地公安局立案。該包工頭理虧在先,加上黃所長經驗豐富,不到一個小時,黃所長成功地為曹某追回工錢3000餘元。

事後,黃所長向隊員們介紹說,類似的糾紛經常會發生,他建議,隊員們,甚至是廣大的人民群衆,在找工作時,建立了勞動關系後一定要清楚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等基本情況,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