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國際教育中心導師指導費發放暫行辦法
中文漢教﹝2011﹞5号
根據我校财務管理制度和漢語國際教育中心财務預算,經太阳成集团tyc234cc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漢語國際教育中心按下列辦法發放導師指導費。
一、本文件所指導師指導費含論文指導費和專業實習實踐指導費。
二、指導國内學生,按導師職稱,每指導一個學生,教授2200元,副教授2000元,講師1800元。
三、指導外國學生,按導師職稱,每指導一個學生,教授2700元,副教授2500元,講師2300元。
四、導師指導費在學生進入第二學年後按十個月平均發放,打入導師校内超工作量中。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11年1月1日
主題詞:漢教中心 導師指導費 辦法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院辦 2011年1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