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校級項目結項的若幹說明
為了規範科研處的檔案管理,同時使各位老師更加清楚校級項目結項的相關程序和需要準備的材料,特制定此說明。
1.校級項目包括校級重點項目、青年項目、出版基金項目、引進人才啟動項目四種項目類型;
2.校級項目結項需向科研處遞交“校級項目終結報告書”2份,原件複印件各一份,該表格可在科研處主頁的“表格下載”專區下載;
3.除校級終結報告書之外,辦理校級項目結項還需提交最終成果。最終成果是專著的,須提供原著5本;最終成果是公開發表的論文的,須提供複印件;最終成果是研究報告的,須提供使用單位鑒定證明;
4. 引進人才項目獲1萬以上2萬以下(含2萬元)資助的必須有2篇以上論文在核心期刊發表;獲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含3萬元)資助的必須有3篇以上論文在核心期刊(其中至少有1篇在二類以上權威期刊)上發表,或出版專著一本;獲3萬元以上資助的必須以專著為科研成果,且有2篇以上核心期刊論文作為中期成果;
5.除最終成果是專著外,終結報告書需和相關成果的複印件裝訂成冊,并制作封面(可參見附圖);
6.終結報告書中的專家組鑒定意見應由同行專家(正高)填寫,專家組成員由兩位校内專家和一位校外專家組成,其人選由科研處指定或由自己選擇并報科研處同意;
7.項目結項後可向科研處申請報銷經費卡中剩餘的所有經費。申請報銷時,有經費卡的申請人需向工作人員出示其項目的經費卡。